4月29日,在第130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副主任、市疾控中心主任顾清介绍了我市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的防控措施及相关提示。
经市防控新冠肺炎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4月30日零时起,我市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也就是从特别重大事件响应级别,调整为重大事件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我市将继续大力推进全面复工复产,以及相关产业链的供应保障;在前期初高中毕业班复学复课的基础上,陆续扩大到大学和其他类别学校、其他年级复学复课;商业、旅游业、公共服务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运输有序开放。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对外开放,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但是,虽然我市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却仍处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响应级别,新冠疫情仍将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全球疫情正处于大流行阶段,境外输入风险会持续增加,我国部分省已发生多起与输入性病例相关的本地聚集性疫情。随着复工复产和复学复课,人员流动将不断增加,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津人员的管控增加了难度,也加大了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播风险。从目前了解的新冠病毒特性看,人群普遍易感,未来和人类长期共存的可能性很大,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因此,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不能因响应级别的调整而掉以轻心,仍须持续保持高度警惕,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依然繁重。
为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守好天津主阵地,筑牢首都“护城河”,借鉴京津两地在一级响应期间取得阶段性防控成效的经验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之后,我市将主要采取以下十项防控策略,做到精准防控: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四方责任”,坚持联防联控、联防联动、群防群控不放松,加强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个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社区封闭式管理和健康监测,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社区管理工作,严防人员流动传播风险;
三是严格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体温监测,不能因响应级别降低而放松管理,严防通过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造成的感染传播;
四是严格境外入津人员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继续做好我市境外输入病例防范工作,继续落实好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封闭管道式管理”措施;
五是严格发热就诊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管控,提高医疗机构发现疫情敏感性,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六是严格对出院复阳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筛查和治疗,落实出院后隔离观察、健康随访等规范化措施,降低疫情本地传播风险;
七是严格高中风险地区来津人员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等查验工作,切断本地病例传播链条;
八是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做好对社会人群预防服务,做到“愿检尽检”,全力提升我市核酸检测能力和水平;
九是严格个人卫生管理,提倡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健康行为习惯,督促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十是严格管理,突出重点,紧紧盯住“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地区”疫情防控不放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随着应急响应等级的调整,下一步,在人员管理、交通运输、社区防控、复工复产复学、会议及公共活动管理等方面,将因地、因时、因情,对现有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调整。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实施二级响应之后,与一级响应时所采取的防控措施主要有什么不同?
顾清回答:“我先说一下一级响应,一级响应是特别重大事件的响应级别,也是最高的响应级别。也就是在疫情的严重的时期,经市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天津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课、限制人员聚集等强制性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的煤、水、电气等生活保障的供给,以及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及时向市场投放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的用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市场秩序的维护。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同,在辖区做好相关的强制性的措施的落实。还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社会的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医疗机构要做好接诊病人的各项准备,集中资源、集中医疗资源,开放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减少病例,进一步减少病毒。而且各社区各街道也要积极配合,辖区的群众,最好做好社区的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
“也就是说在一级响应级别的时候,各项措施是非常严格的,因为疫情形势所迫、所需要。转到二级响应阶段,实际上也是重大事件的响应级别,依然对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会有严重的影响。”
“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根据一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疫情得到了较好的防控,疫情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所以具备了有关的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状态下的条件。”
“比如刚才提到的10条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和逐步的开展其他年级复学复课,有序的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公共交通以及相关场馆的设施要进行逐步的开放,有序的开放。这些都是在二级响应的时候逐步做到的情况。”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这次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主要考虑到我市具备了哪些因素和条件?
顾清回答:“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动态调整时,要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对新冠病毒的最新认识,聚集性疫情的发生情况,疫情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受疫情严重地区威胁的程度。”
“疫情防控能力。包括病例发现、报告、诊断能力,疫情调查、处置、防扩散能力、医疗救治能力等。”
“社会综合因素,包括公众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复产、复工、复课带来的影响程度,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特殊性、敏感性和疫情造成的影响,以及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等。最终我们要通过专家严格的考虑和对疫情具体的研判。”
(以上根据录音整理)